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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案的通知
2020-06-22 16:17   审核人:

各位代表:

我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月下旬召开。认真征集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代会正式代表有向教代会提交提案的权利。教代会代表向教代会提交提案,是反映教职工意愿、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各位代表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建设、发展、管理、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大会提交高质量的提案。

2.教代会代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提案权,坚持讲大局、议大事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学校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和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两大目标任务,就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科研创新实力,凸显工会发展特色,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开创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提出提案。

3.代表提案须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符合我校实际,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要实事求是,反映大事,立题明确、建议具体、简明扼要、规范可行。

4.代表提案包括提案题目、提案内容、具体建议三部分。提出议案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代表提案须使用统一制作的《山东管理学院第九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征集表》(见附件),严格按照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填写,不得数案一表,对于不规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提案不予立案。

5.代表提出议案须有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代表提案以分工会为单位统一交提案工作组。

6.本次提案征集截止日期为2月20日。各分工会须于2月20日前,将代表提案(纸质)交提案工作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工会部门邮箱,联系电话:88617726 。

                                                    山东管理学院第九届教代会提案工作组

                                                              2020年1月9日

附件【山东管理学院第九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征集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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