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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增选学校第九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2021-03-11 08:11   审核人:

各分工会、各单位: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调整的实际情况,依据《山东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届教代会需要补选、增选部分代表。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对代表进行补选、增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条件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加入学校工会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代表由选举单位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能够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3.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愿意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专业能力较突出,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教职工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教代会需补选代表 2名、增选代表4名,名额分布如下:

机关第一分工会增选1人,补选1人;

机关第二分工会增选2人;

机关第三分工会增选1人,补选1人。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同时具有学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附件1:关于第九届三次教代会代表补选增选结果的报告

 

                             校工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关于第九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增选结果的报告.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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