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单位:
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自2014年换届以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已顺利召开六次,各位代表肩负全体教职工的重托,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代表的神圣职责,正确行使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随着学校事业的发展,学校教职工情况有了较大变化,代表队数额和代表性弱化,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要求,本届双代会需要补选、增选部分代表。经学校党委研究审议,决定对代表进行补选、增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条件
凡在岗在编加入学校工会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代表由所在单位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能够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3、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愿意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专业能力较突出,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教职工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双代会需补选代表 4名、增选代表25名,名额分配如下:
机关第一分工会增选3人(校领导2,学生处领导1)
机关第二分工会补选1人(工会理论研究院领导1);增选2人(继续教育学院领导1,国际交流学院1)
机关第三分工会补选1人(后勤处领导1)
劳动关系学院补选1人,增选2人(共9人)
工商学院增选1人(共10人)
会计学院增选2人(共10人)
艺术学院增选4人(共11人)
信息工程学院增选2人(共6人)
经贸学院增选4人(共9人)
机电学院增选2人(共6人)
人文学院补选1人,增选4人(校领导1,教职工3)(共11人)
三、选举要求
1、本次补选增选代表要充分考虑代表性,向一线教师、人事代理教师、青年教师倾斜,各分工会应统筹考虑,组织好代表选举工作。
2、鉴于有些代表退休,代表资格自动终止,可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但需经离退休工作处进行推荐。特邀代表的推荐人数可占到全部老同志的20%左右。
3、请需要进行补选、增选的各分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于3月6日10点前将选举结果和推荐结果报学校工会。
四、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同时具有学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校工会
2018年3月2日
附件1:
关于第八届七次双代会代表补选增选结果的报告
附件2:
关于第八届七次双代会特邀代表推荐结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