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等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 爱心一日捐 活动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7〕5号)要求,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工解除后顾之忧,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有序开展教育公益活动,助力教育和谐发展,弘扬社会正能量,为山东教育均衡、健康发展贡献力量,2017年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 “爱心一日捐”活动。经研究决定,我校将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参与形式
(一)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各类津贴、补贴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二)捐赠参考标准
1.行政管理人员:
厅级 300元
处级 200元
科级 100元
科级以下 50元
2.教师系列人员:
正高职称 300元
副高职称 200元
中级职称 100元
中级以下职称 50元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28日—7月8日
四、组织方式
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参与活动,捐款于7月8日前统一交校工会,校工会汇总后直接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募集资金接收账户(户名: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号:1515830104000777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佛山支行)。
联系人:李秋华(6号办公楼479室)
联系电话:88617726
校工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