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2017年3月4日召开。认真征集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代会正式代表有向教代会提交提案的权利。教代会代表向教代会提交提案,是反映教职工意愿、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建设、发展、管理、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大会提交高质量的提案。
二、教代会代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提案权,坚持讲大局、议大事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学校全面发展,建设文明和谐校园,实现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提出提案。
三、代表提案须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符合我校实际,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要实事求是,反映大事,立题明确、建议具体、简明扼要、规范可行。
四、代表提案包括提案题目、提案内容、具体建议三部分。提出议案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代表提案须使用统一制作的《山东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征集表》(见附表),严格按照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填写,不得数案一表,对于不规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提案不予立案。
五、代表提出议案须有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代表议案先交代表团团长审核,各代表团相同或类似提案由代表团团长负责综合为一案。代表提案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交校工会。
六、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4日。各代表团须于2017年3月4日前,发送电子版到李秋华办公平台邮箱;代表提案纸质版于教代会召开当天统一收集。
联系电话:88617726 15066680696
山东管理学院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