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等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6〕7号)要求,2016年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扶危济困、兴善助学”为主题的“爱心一日捐”活动。经研究决定,我校将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参与形式
(一)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各类津贴、补贴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二)捐赠参考标准
1.行政管理人员:
厅级 300元
处级 200元
科级 100元
科级以下 50元
2.教师系列人员:
正高职称 300元
副高职称 200元
中级职称 100元
中级以下职称 50元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29日—7月8日
四、组织方式
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会员参与活动,捐款于7月8日前统一缴校工会,汇总后直接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户(账号:1515830104000777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佛山支行)。
联系人:李秋华(6号科研办公楼115室)
联系电话:88617726
校工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