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6年中秋将至,根据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鲁会办〔2015〕10号)精神,“基层工会在法定节假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我校2016年春节、端午节已经发放248元生活用品,中秋节拟发放500元左右节日用品。
校工会经过调研,将为教职工购买发放鲁花5L花生油2桶264元、鲁花调味品礼盒1盒50元、金龙鱼长粒香米1袋47元、蒙山娇土鸡蛋60枚装1盒50元、农科院面条1盒50元、我校生态基地产小米1盒50元,每人共计511元,请各部门、单位准备接收。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中秋职工集体福利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6年9月8日所有在职教职工;7月10日后入职人员只发放鲁花花生油和调味品礼盒。离退休教职工的节日慰问品不能列入工会经费支出,学校专项经费另支。
二、发放时间
9月14日9:00—15:00
三、发放地点
科研办公楼北东西马路中
校工会
2016年9月12日